现实生活中,家庭矛盾日益多样化,一些子女因各种原因选择与父母断绝来往,甚至明确表示“断绝父子/母子关系”。但当父母去世后,涉及遗产继承的问题时,许多人产生疑问:与父母断绝关系后遗产还必须分吗?法律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?本文将结合《民法典》及实际案例,深入分析断绝关系是否影响继承权,并提供法律指导与实务建议。
一、“断绝父母关系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?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亲属关系属于一种法定身份关系,不是当事人随意声明或协议即可解除的。即便子女口头或书面表示“与父母断绝关系”,在法律上仍无法终止双方的血缘关系。
也就是说,无论双方是否来往、是否和睦,法律上仍视为父母子女关系存在,享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定义务与权利。这一点是理解后续继承权归属的基础。
例如,一些法院判例明确指出:“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矛盾、甚至所谓断绝关系声明,并不构成法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。”
二、与父母断绝关系后是否还可以继承遗产?
答案是:在一般情况下,仍然可以继承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,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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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父母未立遗嘱,适用法定继承,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,享有同等继承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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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并明确排除某个子女继承,则遵循遗嘱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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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情况,相关内容亦优先于法定继承。
因此,即使子女曾表示“断绝关系”,只要不构成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情形,便有权依法继承遗产。
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在继承纠纷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,常见很多类似“子女断绝关系后仍具备继承权”的案件,并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合法继承权益。
三、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?
并不是所有子女都一定能继承父母遗产,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种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,见于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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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杀害被继承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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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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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弃被继承人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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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。
也就是说,只有在上述极端行为发生的情况下,法院才可能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。
单纯因为断绝关系、吵架或多年不联系等,并不构成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。
四、父母可以通过遗嘱剥夺某个子女的继承权吗?
父母可以通过合法立遗嘱的方式,将个人财产指定由特定继承人继承或排除特定人继承,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法律要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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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,如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打印或公证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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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侵犯“法定继承人”的合理份额,若被剥夺者为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子女,其可依法主张**“必要继承份额”**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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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内容需真实、明确、合法,否则容易被其他继承人起诉要求确认无效。
若父母生前明确立遗嘱“某子女不得继承”,只要程序合法、意思清晰,法院一般会尊重其意思表示。
但如无遗嘱或遗嘱不合法,即使曾“断绝关系”的子女,仍然可以依法继承。
五、断绝关系对子女继承遗产的实践影响
虽然“断绝关系”在法律上无效,但在实际操作中,可能在以下方面产生影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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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响父母立遗嘱时的意愿:父母往往会倾向将遗产留给关系亲近、赡养照顾他们的子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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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响法院自由裁量精神损害赔偿或抚养纠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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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遗产分割协商中处于不利地位:其他继承人可能联合起来对“断绝关系”的子女施加压力,要求其放弃部分权利。
因此,即使有继承权,也应注意策略和方式,以合法合理方式主张自己的权益,避免激化家庭矛盾。
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提醒,在处理此类家庭敏感类纠纷时,不仅要依法维权,更要注重沟通协调,以争取更有利的解决方案。
六、真实案例分析:断绝关系子女仍然获得继承份额
案例:广州某法院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。被继承人生前与其次子矛盾严重,数年未联系,次子多次宣称“断绝父子关系”。父亲去世后,遗产未留遗嘱,长子主张次子无权继承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“断绝关系”为当事人主观意愿,不符合法律规定,且不存在遗弃、虐待、伪造遗嘱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,遂判定次子仍依法享有应继份额。
此案说明,即使家庭关系疏远,只要没有触犯法律禁止性条款,继承权仍受到法律保护。
结语:法律不因亲情破裂而轻易剥夺继承权
“与父母断绝关系后遗产还必须分吗”这个问题,其核心在于理解法律对于身份关系与继承权的基本立场。除非满足法律规定的剥夺条件或被明确排除于有效遗嘱之外,子女即使与父母关系破裂,依然依法享有继承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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