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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让我主动辞职,不给赔偿,我可以起诉吗?

来源:本站 添加时间:2025-06-26 21:08:25 点击:1

在现实工作中,“单位让我主动辞职,不给赔偿”这一现象并不鲜见,且成为不少劳动者维权的痛点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若单位通过变相手段迫使员工辞职,实质上构成“变相解除劳动合同”,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包括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。

主动辞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区别

从法律角度看,员工“主动辞职”是基于个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,一般无权要求经济补偿。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,若不符合法定条件,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甚至赔偿金。因此,若单位以施压、暗示等方式迫使员工辞职,企图逃避赔偿责任,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
如何判断是否属于被迫辞职?

被迫辞职即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,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”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:

  • 单位拖欠工资或未依法缴纳社保;

  • 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;

  • 长期安排超时加班;

  • 恶意调岗降薪,降低待遇;

  • 精神胁迫、言语侮辱等人身压迫。

如劳动者因上述情况“辞职”,依法可主张经济补偿,性质上等同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
遭遇逼迫辞职的应对方式

当单位意图让你主动辞职以规避赔偿时,建议采取如下措施:

  1. 保留证据:包括聊天记录、邮件、录音等能证明单位存在“逼辞”意图的资料。

  2. 拒绝签字辞职:坚决不主动提交辞职申请,避免留下“自愿辞职”证据。

  3. 申请劳动仲裁: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。

  4. 寻求法律援助: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,如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等具备劳动法领域经验的机构,帮助准备证据材料、明确维权路径。

单位不赔偿的情况下,我可以起诉吗?

答案是可以。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,劳动者在与单位产生解除合同的争议后,应首先申请劳动仲裁。若仲裁结果不理想,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起诉前需明确以下几点:

  • 是否存在仲裁前置程序:多数劳动争议须先仲裁后诉讼;

  • 证据是否完整:包括工作合同、考勤记录、工资支付凭证、逼迫辞职证据等;

  • 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维权:仲裁申请期限为1年,从知晓或应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

劳动仲裁或诉讼可能的赔偿内容包括:

  •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;

  • 拖欠的工资或加班费;

  • 未缴纳的社会保险;

  • 其他合法权利损失。

如果能证明单位存在迫使辞职行为,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支持劳动者主张的赔偿请求。

案例参考:员工拒绝签字后成功维权

例如,北京某公司一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单位以“岗位调整”为由要求辞职,并承诺不再追究违约金。员工未签署辞职申请,保留了单位高层微信沟通截图、语音录音等证据,并申请仲裁。仲裁裁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,应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。

这一案例表明:劳动者只要明确维权意识,合理收集证据,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回损失的。

总结:合理维权,主动保留证据是关键

如果你遇到“单位让我主动辞职,不给赔偿”的情况,千万不要草率辞职,也不要口头答应公司安排。要保持冷静,记录单位的相关言行,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。

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在处理类似劳动争议案件中具有丰富经验,可协助劳动者判断解除行为的合法性,制定最佳维权策略。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,专业法律支持不可或缺。

结语:

劳动者的权益不容侵犯。如果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让员工“自愿辞职”,实际是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。遇到此类问题,应依法申请仲裁,必要时提起诉讼,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保持证据意识、合理运用法律,是每位劳动者应当掌握的基本技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