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离婚案件中,除了财产分割,债务问题同样是争议的焦点。究竟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?哪些又属于个人债务?这是很多当事人十分关心的问题。
一、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为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。
二、共同债务的典型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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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例如购买生活用品、支付子女教育和医疗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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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夫妻共同生产、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,比如共同开办公司或经营项目时的对外借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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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借款虽以个人名义进行,但实际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,并能提供证据证明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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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借款。
三、个人债务的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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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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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因赌博、吸毒等违法行为所负债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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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,且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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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人与夫妻另一方恶意串通,虚构债务的。
四、举证责任的分配
在司法实践中,如果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。如果缺乏证据,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个人债务。夫妻一方若认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,也需要提交证据加以反驳。
五、常见争议焦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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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用途难以查清,特别是现金借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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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人能否证明另一方知情或同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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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经营活动中,借款责任是否应由夫妻共同承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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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恶意转移、隐匿债务信息的情形。
六、律师的提示
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,往往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,如借款合同、银行流水、收据、通信记录等。在实务操作中,如果证据不足,容易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的情况。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在处理相关案件时,通常会帮助当事人厘清债务性质,搜集有效证据,并提出合理抗辩,避免当事人承担不应承担的债务风险。
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,关键在于是否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负债务。日常消费、教育医疗和共同投资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共同债务;而因个人挥霍、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。对于债务有争议的当事人,应在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准备证据,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合法权益。像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这样的律所,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实务经验,让债务问题处理更清晰、更有保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