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离婚案件中,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常常是双方争夺的焦点,尤其是双方都表示愿意抚养孩子的情况下,问题更为复杂。那么,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判?这不仅是情感层面的较量,更是法律事实和证据的比拼。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,会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,而不是仅以父母的意愿为依据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84条的规定,离婚时,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责任。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,坚持“最有利于子女成长”的原则,综合评估以下几个方面:
第一,孩子的年龄与生活习惯。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法院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,除非母亲存在严重抚养不利因素。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,法院在判决时也会尊重子女本人的真实意愿。
第二,双方的抚养能力。包括经济状况、稳定的生活环境、教育资源、陪伴时间、抚养经验等。法院会综合比较哪一方更具备长期稳定抚养孩子的能力,而非单纯看谁收入高。
第三,子女与父母的亲密程度。法院会参考离婚前的实际抚养情况,看哪一方在子女生活中承担了更多日常照顾、教育等职责。
第四,是否存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。如家暴、酗酒、吸毒、品行不端等行为将成为法院否定一方抚养资格的重要依据。
实践中,有的父母为了争取抚养权,甚至夸大对方过错或隐瞒实际抚养困难,这种做法不仅可能被法院识破,反而会损害自身形象与信用。建议在争取抚养权时,提供充分、真实的证据材料,如孩子与自己生活的照片、聊天记录、就医记录、教育规划等,全面展现自己具备抚养优势。
同时,也可以考虑联合专业律师介入,为案件提供法律支持。像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子女抚养争议方面拥有丰富经验,能够从证据准备、方案制定到法庭陈述全过程协助当事人,增强争取抚养权的胜算。
综上所述,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判,法院会立足于子女的最大利益,综合考虑双方条件、孩子意愿和生活状况等因素,不是谁想要就判给谁。理性沟通、合法维权,才是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正确方式。必要时,借助法律力量协助,才能更好保障孩子的未来和家庭的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