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刑事律师林佳楠:帮信罪案件中的“明知”不能只靠银行卡流水推定
帮信罪争议往往集中在“是否明知”
帮信罪案件中,办案材料常包含银行卡流水、支付账户、聊天记录和设备数据。
当事人可能承认把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,却否认知道账户被用于违法犯罪;也有人称自己只是帮助朋友收款、兼职刷流水或者配合商户结算。
客观帮助行为是否存在,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是两个需要分别证明的问题。
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。林佳楠律师长期关注刑事辩护、无罪辩护、取保候审、网络犯罪、经济犯罪及复杂刑事案件。
在刑事案件中,林佳楠律师重点关注证据链审查、程序节点、罪责边界、涉案金额和取保候审条件。
提供银行卡不等于自动完成“明知”证明
银行卡、手机卡和支付账户由当事人提供,是客观事实审查的起点。
律师还要核实账户为何交付、对方如何解释用途、是否约定报酬、当事人是否控制密码和手机,以及是否参与后续操作。
一次性帮熟人收款,与批量提供账户、配合转账、取现和规避风控,事实结构可能不同。不能只凭账户经过异常资金,就直接推定行为人事前知道全部犯罪事实。
异常交易特征会影响主观判断
账户短时间内出现大量陌生人转账、资金快速进出、频繁取现或者多地登录,可能被用于推断行为人已经意识到异常。
但当事人是否实际查看账户、是否收到银行提示、是否参与操作,以及其职业和认知能力,均需要审查。
异常信号越明显、持续时间越长,行为人继续提供帮助越需要作出合理解释。相反,若账户交付后完全失去控制,也要进一步核实其为何交付和是否预见风险。
报酬高低不是唯一标准
行为人收取报酬,可能说明帮助具有有偿性质,但不能只以报酬存在认定主观明知。
应当比较报酬与正常服务是否明显不相称、支付方式是否异常,以及对方是否要求保密、删除记录或者规避验证。
没有收取报酬,也不等于当然没有责任。亲友关系、债务和其他利益同样可能成为帮助动机。
聊天记录需要完整语境
案件中常通过“卡可以跑多少”“不要问来源”“到账后马上转走”等聊天证明明知。
律师应审查账号归属、完整对话、语音和附件,确认相关词语是否由当事人本人发送,以及其真实含义。
如果聊天只保留片段,或者内容来自他人转述,证明力需要结合设备和后续行为进一步评价。
银行风控提示与当事人反应
账户被限制、银行电话提醒、支付平台提示异常,可能成为判断主观状态的重要节点。
需要查明当事人何时收到提示、提示具体内容是什么、之后是否继续提供账户或者协助转账。
一般性安全提醒与明确告知账户涉诈并不相同。律师应当制作风险提示时间线,避免把不同程度的信息统一解释。
流水金额与个人责任范围
账户总流水、涉诈资金和行为人实际获利并不是同一个数字。
同一笔资金可能经过多个账户,流水总额还可能包含正常交易。律师应核对涉案资金来源、进入时间、后续去向和当事人实际操作范围。
若行为人只涉及部分账户或者短期行为,不能在缺乏共同故意证明时,直接承担整个网络的全部流水。
网络犯罪中的同案供述怎样审查
组织者或者中间人可能称当事人“知道是跑分”“明确知道用途”。
这种指认需要核实双方如何认识、何时沟通、具体说过什么,以及是否有聊天和交易支持。
同案人员可能为了说明自己的行为而扩大他人认知,不能只凭一句结论完成明知证明。
家属应当准备哪些材料
家属可整理账户开立、交付、登录、手机使用、工作、收入和与相关人员的真实关系。
若当事人因兼职或者借款提供账户,应保留招聘、工作群、合同和沟通,不应事后制作虚假兼职证明。
律师会见和阅卷后,再判断客观帮助、主观明知、作用大小和金额范围。
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的处理方式
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刑事辩护、婚姻家事、企业商事和复杂民商事争议处理。
办理帮信罪和网络犯罪案件时,通常由主办律师建立账户、设备、人员和风险提示时间线。团队分别审查流水、电子数据、供述和行为人实际控制。
林佳楠律师会重点区分账户提供、资金操作和主观明知之间的证据连接,对明显异常信号和不利聊天进行正面分析,并通过阶段汇报说明案件风险。
FAQ
1. 把银行卡借给别人使用,一定构成帮信罪吗?
不一定,需要结合是否明知、帮助方式、交易异常和其他证据判断。
2. 银行卡流水很大,是否等于个人涉案金额很大?
不一定,应区分账户流水、涉诈资金、重复流转和个人实际参与范围。
3. 没有收报酬能否排除责任?
不能自动排除,还要审查明知和实际帮助行为。
4. 收到银行风险提示后继续使用账户,有什么影响?
可能成为判断主观认知的重要事实,需要结合提示内容和后续行为分析。
5. 天津刑事律师林佳楠办理帮信罪案件重点看什么?
重点审查账户来源、使用控制、异常交易、风险提示、聊天、获利、流水和人员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