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有真实业务也有涉案业务,违法所得为什么不能按照全部营业收入计算
企业刑事案件中,最容易产生巨大差异的数字之一,就是违法所得。
一家公司可能同时开展正常业务和被指控违法的业务,使用同一办公场所、员工、平台和银行账户。案件发生后,统计人员可能将一定期间内的全部营业收入列为涉案收入,再据此计算违法所得。
负责人则可能认为,只要公司有真实成本和正常经营,所有收入都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。
两种做法都可能过于绝对。
违法所得、经营数额、销售金额和营业收入具有不同含义。具体案件中应结合罪名、行为类型和司法解释确定计算口径,不能用会计报表中的一个数字替代刑事法律评价。最高检公开研究也强调,违法所得与非法经营数额、销售金额等概念应当区分,成本是否扣除要结合犯罪对象和行为性质判断。
一、先把合法业务与涉案业务分开
企业可能经营多类产品或者服务。
例如,同一电商公司销售正常商品,也销售被指控侵权商品;同一平台提供合法技术服务,同时开展被指控未经许可的业务。
律师应当核对:
每一类产品和服务;
对应合同和订单;
收款账户;
客户群体;
员工分工;
成本和退款;
平台后台标签。
如果能够按照业务清楚拆分,就不应仅因收入进入同一账户而全部纳入涉案范围。
二、营业收入不等于违法所得
营业收入通常是企业取得的全部销售或者服务收入。
违法所得更关注通过违法行为实际获得的利益,其具体计算是否扣除进货成本、生产成本或者其他费用,需要结合罪名和规则判断。
房租、工资、广告、物流、税费等会计成本,并不当然全部可以扣除;同样,也不能在没有分析的情况下全部不扣。
律师需要避免把财务意义上的“净利润”直接等同于刑事违法所得。
三、刷单、退款和代收款应当单独核对
平台流水中可能包含:
刷单形成的虚假交易;
取消订单;
全额或者部分退款;
代商户收款;
保证金;
平台补贴;
税费;
内部账户调拨。
这些数字都会进入后台统计,却未必代表企业实际取得涉案利益。
网络类案件中,对可疑收入应尽量核对订单、支付和物流等信息是否形成闭合,避免只依赖后台汇总数字。
四、涉案收入归属还要看实际控制
资金进入公司账户,不代表全部违法所得归属于负责人个人。
需要区分:
公司取得;
股东分配;
个人提取;
员工佣金;
渠道商收益;
代持或者代收;
尚未结算款项。
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责任评价不同,追缴和退赔对象也可能不同。
不能既把公司全部收入认定为违法所得,又将同一金额再次认定为个人获利。
五、时间范围必须与涉案行为一致
公司成立多年,真正被指控的业务可能只持续数月。
统计时应确认:
违法行为何时开始;
何时停止;
相关许可何时到期;
当事人何时加入;
产品何时上线;
平台何时下架;
整改后业务是否变化。
如果按企业整个经营期间计算,可能把涉案行为发生前后的正常收入一并纳入。
六、财务审计需要接受法律口径复核
审计人员可以按照委托事项统计收入和成本,但某一笔款项是否属于犯罪所得,仍涉及法律判断。
律师应审查报告:
委托要求是什么;
基础数据来自哪里;
是否逐笔核验;
怎样区分业务;
怎样处理退款;
怎样处理成本;
是否存在重复;
是否将法律定性写入财务结论。
专业报告可以帮助计算,但不能替代主办律师对行为性质和金额口径的审查。
当事人容易忽略的现实问题
企业负责人常用年度纳税申报、利润亏损证明“没有违法所得”。
税务亏损可能来自折旧、工资和其他经营成本,并不能直接回答涉案业务取得多少利益。
反过来,办案材料中的高额营业收入,也不代表同额违法所得。
企业应尽快保存平台后台、订单、物流、退款、采购和不同业务账目。案发后临时重新分类,若缺少原始依据,可信度会受到影响。
和然律师事务所与林佳楠律师的处理思路
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在违法所得争议中,会由主办律师先明确具体罪名下的金额概念,再由团队按产品、服务、时间和主体拆分企业收入。
林佳楠律师通常要求每一笔或者每一组统计能够对应信息流、资金流和业务履行,避免全部营业收入一并认定。
对于成本扣除,也不会只套用会计利润,而会结合行为性质和现行规则逐项判断。最终形成涉案业务、合法业务和无法确认项目三类清单。
如何把判断转化为行动
第一,列明企业全部业务类型和涉案期间。
第二,按照产品、服务和账户拆分收入。
第三,核对刷单、退款、代收和保证金。
第四,确认订单、支付和履行是否对应。
第五,区分公司所得、个人获利和他人收益。
第六,审查成本与涉案行为的直接关联。
第七,核对审计委托事项和计算公式。
第八,形成能够回到原始订单的金额对照。
结语
企业存在涉案业务,不意味着全部营业收入都属于违法所得;企业具有真实成本,也不意味着所有成本都可以当然扣除。
金额计算必须服从具体罪名、行为性质和真实交易。
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在此类案件中,强调主办律师统一法律口径,通过团队复核订单、资金和业务分类,使违法所得与正常经营收入保持清楚边界。
常见问题
1. 企业营业额与违法所得是一回事吗?
不是。营业额、销售金额、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具有不同含义。
2. 企业发生亏损,是否说明没有违法所得?
不一定。会计亏损与涉案业务实际获利需要分别审查。
3. 房租、工资和广告费都能从违法所得中扣除吗?
不能一概而论,需要结合具体罪名、行为性质和成本关联判断。
4. 已退款订单还会计入吗?
需要结合订单真实性、退款时间、罪名和计算规则具体分析。
5. 公司收入会不会全部算成负责人个人违法所得?
不应当然混同,应区分单位所得、个人控制和实际分配。
6. 审计报告金额很高,还能逐笔提出异议吗?
可以,应围绕基础数据、业务分类、退款、成本和重复计算提出具体意见。
提示:本文为一般法律知识分享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个案法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