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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取保候审律师林佳楠:取保候审申请中退赔谅解材料应避免哪些误区

作者: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

取保候审申请中,退赔谅解材料经常被家属寄予很高期待。

退赔、赔偿、谅解确实可能成为案件中的重要因素,但它不能替代案件事实和社会危险性分析,也不能被写成对全部责任的笼统承认。

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。作为天津取保候审律师,林佳楠律师在准备退赔谅解材料时,会特别注意表达边界。

第一,明确退赔对象。

退给谁、为什么退、对应哪一部分损失,需要清楚。

第二,明确退赔金额。

金额应有证据基础,不能简单等同于全部流水或全部指控金额。

第三,明确资金来源。

家属代付、个人资金、公司资金或第三方垫付,应保留记录。

第四,明确谅解内容。

谅解书应真实、自愿,内容不宜超出当事人实际意思。

第五,避免扩大责任。

材料措辞应稳妥,避免无意中承认尚未查清的事实。

和然律师事务所在取保候审工作中,会把退赔谅解材料与案件事实、证据变化和羁押必要性结合分析。

FAQ

有谅解书一定能取保吗?

不一定。还要看案件性质、证据情况和社会危险性。

退赔是否等于承认全部事实?

不当然等于,但材料表述要谨慎。

谅解书需要注意什么?

应真实、自愿、对象明确、内容清楚。

退赔金额如何确定?

应结合责任范围、款项性质和证据材料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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