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刑事律师林佳楠:刑事案件中同案人员供述应如何进行交叉比对
刑事案件中,同案人员供述经常是关键证据。
但同案人员之间可能存在责任分担、互相推诿、争取从宽等因素,其供述不能孤立采信。辩护工作需要把不同供述放在一起比较。
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。作为天津刑事律师,林佳楠律师在审查同案人员供述时,会重点进行交叉比对。
第一,比对参与时间。
各同案人员对行为开始、加入、退出和关键节点的说法是否一致。
第二,比对具体分工。
谁决策、谁执行、谁收款、谁联系客户、谁保管资料,需要与客观证据对应。
第三,比对金额和获利。
关于涉案金额、个人获利、退赔和资金用途的说法,应与流水核对。
第四,比对主观认知。
同案人员是否知道行为性质,是否被告知风险,不能只凭一方说法判断。
第五,比对客观证据。
供述应与聊天记录、合同、流水、监控、电子数据相互印证。
和然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共同犯罪案件时,会制作同案人员供述对比表,让矛盾和印证关系清楚呈现。
FAQ
同案人员指认一定可信吗?
不一定。需要结合稳定性、合理性和客观证据审查。
供述矛盾怎么处理?
应看矛盾是否涉及核心事实,是否能被其他证据解释。
同案人员推责怎么办?
律师需要从客观证据和行为分工中还原责任边界。
交叉比对有什么作用?
有助于发现证据缺口、矛盾和责任划分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