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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刑事辩护律师林佳楠:合同诈骗案件中履约行为为什么是关键证据

作者: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

合同诈骗案件不能只看合同最终有没有履行。

商业交易中,履约失败可能来自资金断裂、市场变化、管理混乱,也可能涉及虚构事实和非法占有目的。区分二者,履约行为非常关键。

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。作为天津刑事辩护律师,林佳楠律师在合同诈骗案件中会重点审查履约过程。

第一,看是否有真实交付。

货物、服务、项目成果、部分履行和阶段交付,都可能说明交易基础。

第二,看是否持续沟通。

延期说明、补救计划、对账记录、催款回复和协商记录,能反映当事人行为状态。

第三,看资金用途。

款项是否用于合同目的、项目支出、企业经营或个人消费,需要结合流水判断。

第四,看违约原因。

客观困难、第三方原因、市场变化和内部管理问题,可能影响行为评价。

第五,看是否存在逃避行为。

失联、销毁资料、转移资产、重复骗取等行为,可能成为不利因素。

和然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合同诈骗类案件时,会把履约证据放入时间线中审查,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边界。

FAQ

合同没履行就一定是诈骗吗?

不一定。需要结合签约时事实基础、主观目的和履约行为判断。

部分履约有没有意义?

有意义,但要看履约真实性、比例和与合同目的的关系。

资金用途为什么重要?

资金用途能帮助判断款项性质和主观目的。

家属应准备哪些履约材料?

合同、交付记录、物流、聊天记录、付款凭证和补救资料都可能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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