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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无罪辩护律师林佳楠:行为中性辩护为什么要回到具体岗位

作者: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

刑事案件中,行为中性是一个重要审查角度。

例如打印材料、转发通知、开车接送、按流程转账、登记信息,看起来参与了案件流程,但未必知道核心犯罪事实,也未必提供实质帮助。

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。

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办理无罪辩护和共同犯罪案件时,会把行为放回岗位职责中审查。林佳楠律师关注当事人当时能看到什么、被要求做什么、是否有异常收益。

第一,看岗位职责。

行为是否属于日常工作范围,是基础判断。

第二,看指令来源。

是否根据上级或流程执行,是否有独立决策空间。

第三,看信息接触。

是否接触核心方案、资金来源和风险提示。

第四,看获利情况。

是否因该行为获得异常报酬或分成。

第五,看行为必要性。

该行为是否对结果产生实质帮助,还是普通行政辅助。

FAQ

行为中性是否一定无罪?

不一定,要结合主观认知和帮助作用。

普通员工是否更容易主张行为中性?

需结合岗位和证据判断。

按领导指令做事是否免责?

不能当然免责,要看是否知道违法风险。

异常获利有什么意义?

可能影响对主观认知的判断。

行为中性如何证明?

通过岗位职责、流程记录、聊天和报酬情况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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